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進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 公 司 董事 會 根 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 以 下 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藍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公司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負責研究制訂和審查公司董事和高級管 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第 三 條 本 工 作 細 則 所 稱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是 指 董 事 會 聘 任 的 總 經 理 、 副 總 經 理 、 財 務 負 責 人、董事會秘書及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未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 細則的考核範圍內。 第二章 產生與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