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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603421) - 鼎信通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鼎信通讯鼎信通讯(SH:603421)2025-08-25 23:31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选任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 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