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30015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财务资助审核与审议 - 对外财务资助需财务部门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7]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6] 资助限制与条件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7][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等资助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8] 资助协议与管理 - 对外资助应签署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10]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包含事项概述等内容[13] - 已披露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14] 部门职责与制度执行 - 财务管理部和证券投资部负责风险调查,证券投资部分别负责信息披露和手续办理及跟踪[18]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