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通过[5]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通过[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股东会授权事项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临时股东会召集流程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4] 股东会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股东会变更与主持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推举主持人[25] 股东会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7]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1] 股东会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3] - 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7] 董事就任与方案实施 - 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作出选举决议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8]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8] 决议撤销与责任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8] - 股东会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违规将担责[41] 规则修改与生效 - 国家法规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43] - 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或披露[43]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4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事宜[41]
华兰股份(3010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