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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华兰股份华兰股份(SZ:301093)2025-08-26 16: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20.1624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8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420.1624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认购及限制 - 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和个人于2009.10.09完成股份认购,各有持股比例[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份收购情形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9]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9] 股东权益及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6]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3]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5]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为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4] - 本章程自2025年8月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动废止[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