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00271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友邦吊顶友邦吊顶(SZ:002718)2025-08-26 16:37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2]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4]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会议资料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1]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7]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9] - 细则抵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39] 文档信息 - 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公司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