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兴欣新材兴欣新材(SZ:001358)2025-08-26 16:3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不符合资格应30日内辞职[11] - 未按要求辞职公司应处理并补选[11] - 特定情况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参会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配合考察[22]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和资源获取[23]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24]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独立董事风险降低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