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需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以上且超5000万元[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8]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相关机构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14]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后2日内公告[16]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15日前通知[16] 投票时间及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8] 授权委托书规定 - 授权委托书无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相关凭证明显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不予认可[23] 股东会召开形式 - 股东会将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5]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7] 股东会表决规定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9] - 股东以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股份一票,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3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选举[34] 表决票规定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7] 会议组织相关 - 会议主持人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37]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合理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采取措施并报告[37] - 会议主持人有权宣布暂时休会[37] 会议记录及查阅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39][40] - 股东可在公司办公时间免费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印件[40] 股东会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相关信息[4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