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百利电气(600468) -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百利电气百利电气(SH:600468)2025-08-26 16:4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5][8]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提议,审计委同意五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九十日以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6] 提案与通知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7]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17]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1] 信息公布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信息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2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