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601969)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担保 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务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 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