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601969)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或更 新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离任 职时间、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亲属证券账户 号码、所持公司股份等。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