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 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泛 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