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SH:688386)2025-08-26 16: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 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1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及解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承担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