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百利电气(600468) -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百利电气百利电气(SH:600468)2025-08-26 16:43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11] - 需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2]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9]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是直接责任人[18]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行为并处理违规问题[2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及相关信息[20]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子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出现应披露重大信息应通知董事会秘书[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25] - 公司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审议批准后董事长签发,两日内报上交所审核披露[28]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后当日上报会议决议及文件[29]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30]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30] 信息保密与管理 - 信息披露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3] - 公司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3] -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范围,重大信息专人报送保管[33] - 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工作[34]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符合规定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34] - 信息难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应立即披露[3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未报告致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追偿[36] - 擅自披露信息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36]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网站为上交所网站[28]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37] - 公司设投资者专线022 - 839638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