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601969)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会议通知 - 公司应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4] 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和审议特定事项需专门会议且过半数同意[6][7] 会议举行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10] 表决与决议 - 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视为弃权,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13][1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作记录,表决意向载明并签字,档案保存10年[16][13]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含参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