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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SH:688386)2025-08-26 16:43

关联交易主体 - 公司关联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10]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3][34]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本数),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或3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2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流程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履行相应程序[22] - 拟进行须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8] - 按交易金额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23]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23]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九种关联交易情况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22]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26] - 按经常性和偶发性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及影响[26] - 与关联人签协议采取回避措施,关联董事和股东表决时回避[30] - 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标准,按相应程序履行[3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