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所持股份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9]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基数[15] 交易时间限制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信息申报与报告 - 应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6个时点或期间申报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7] - 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8] 买卖流程 - 拟买卖股票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收到确认书后才能买卖[10] 核查与风险提示 - 董事会秘书核查买卖行为可能不当,应在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并提示风险[10] 可转让股份计算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14] 特殊情况减持限制 -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后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22] - 违反上交所业务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22] 集中竞价减持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22]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23] -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3] - 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2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3] 股份变动报告 - 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27]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