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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香飘飘香飘飘(SH:603711)2025-08-26 16:5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1 第一条 为规范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