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6882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8]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和原因[12] 审计业务终止与告知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需提前三月书面告知[17]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应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7]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8]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8] 文件保存与监督 - 选聘等文件保存至少十年[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20]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9] - 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30]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