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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导科技(6882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芯导科技芯导科技(SH:688230)2025-08-26 16:58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导科 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 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第八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单一选聘以及 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 业务、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