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 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券事 务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