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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香飘飘香飘飘(SH:603711)2025-08-26 16:5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如下: 以上机构和人员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机构、部门和人员。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