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00万元[3] 财务资助与决议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就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4]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5] - 监事会、董事会拒绝或未在30日内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行起诉[5] - 公司全资子公司人员违法或他人侵犯权益,符合条件股东可维权[6] 章程修订与组织架构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1]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原监事会职权至审计委员会[2]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高级管理人员 -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3] 控股股东与股东责任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等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承担连带责任[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6]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应赔偿[6] 股东会决议事项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中,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比及金额标准的交易[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9]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名额为1名[9]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仍履职[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9]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赔偿[10]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意见[11]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1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3]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其他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15] 内部审计与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多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指导[15][16]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评价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6] 新股认购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除外[16] 制度审议 - 公司制定、修订18项内部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部分需董事会审议[17][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采用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和表决,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8]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特定内容[8] - 公司主动撤回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等事项的股东会决议需特定通过条件[9]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