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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电气(600468) -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百利电气百利电气(SH:600468)2025-08-26 17:12

股份相关 - 公司经批准发行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3] - 向发起人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761.1329万股,占比70.56%[3][4] - 向发起人天津泰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发行136.4954万股,占比1.241%[3] - 向发起人天津市机械工业物资总公司发行34.1239万股,占比0.310%[3]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108773.532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3][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5] 股东权益与规则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问题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规定被删除[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7] 会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9] - 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规范经营层成员任期管理[29]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1][92]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36]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