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成投资(00184)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更新) 1. 組成 KECK SENG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 激成投資(香港)有限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Website: www.keckseng.com.hk (Stock Code: 184) 2. 會議 - 1 - 1.1 提名委員會成員應由激成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董事會(下稱 「董事會」)任命組成。 1.2 大多數之提名委員會成員需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下稱「獨立非執董」),其 中至少須有一位成員為不同性別。 1.3 提名委員會主席(下稱「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 非執董出任。 2.1 會議應由主席召開,並根據需要依照本職權範圍的規定適時召開。 2.2 公司秘書應保存提名委員會會議的完整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之草稿及定稿應於會 議結束後合理時間內發送全體成員,以供其發表意見及存檔。 2.3 提名委員會會議之法定人數應為兩名成員,且其中至少須有一名為獨立非執董。 2.4 除職權範圍另有規定,否則公司章程內關於董事的定期會議及議事程序等條款均 適用於提名委員會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