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 - 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华强"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金融业务范围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具体以深圳华强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范围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深圳华强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 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资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计中心、 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资金管理中 心,由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工作小组主任。 第四条 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 工作,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