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应遵循以下 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必要性原则:仅在确有必要时暂缓或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 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及《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 守本制度。 (三)公平性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选择性 披露; (四)风险可控原则:确保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不会对 公司及投资者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