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董事会工作,提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提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程序和选择标准 ,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联络工作, 并协同公司相关部门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基础工作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的政策 以及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 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