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股份(6050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 职务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与分管工作目标相挂钩,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原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绩效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业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 目标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