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0022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 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