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001213) -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第一章 总则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