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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001213) -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铁特货中铁特货(SZ:001213)2025-08-26 17:4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应在十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会议秩序与记录 - 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查处[1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2] - 特定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 股东会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26] 董事选举与提名 - 以后各届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可由上届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29]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7][28][29] 提案表决与实施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其他 - 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法院认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有轻微瑕疵除外[32] - 股东会相关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4] - 股东会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否则承担后果并追究法律责任[34] - 公司在国家法律等修改、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三种情形下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36]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样需经股东会批准[36][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