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审计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11]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4] 报告审议与签署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拒绝,有异议应发表意见[15][17] 业绩预告与重大信息披露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7] - 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及时获悉重大信息[2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8] 异常交易与股东信息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32]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2]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2] 关联交易与信息发布流程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制度[32] - 公司信息发布先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件,经合规审核后报交易所并公告[34]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5]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秘书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36] 重大信息报告与档案管理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24小时内完成,经评估审核后按程序披露[37][3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十年[43] 监管文件与保密工作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董事和高管[4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5]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45] - 公司董事等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6] - 公司各部门报送信息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履行保密义务[46]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8]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50]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2]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且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53][54]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54] 投资者关系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涵盖参与人员、时间等内容[57]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57]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57] - 公司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0] - 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6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2] 时间定义与关联方 - “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当日[64]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65][67] -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68]
华阳国际(00294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