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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30111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正强股份正强股份(SZ:301119)2025-08-26 17: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00万元[8] -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发行6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1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400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60万股,比例51.000%[16] - 许正庆持股1224万股,比例20.400%[16] - 傅强持股816万股,比例13.6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1]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期限为60日[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3]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事项[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100]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有多项占比和金额门槛[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8] 专业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25]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6名[132][13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4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0]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16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