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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30009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伍股份华伍股份(SZ:300095)2025-08-26 17:44

华伍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3 页 第 3 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 4 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6 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