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4]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8]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3] 报告提交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18]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24]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4]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4] 人员管理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1] 制度适用与实施 - 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5]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其他信息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公司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