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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3000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华伍股份华伍股份(SZ:300095)2025-08-26 17:44

华伍股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独立 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