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华伍股份华伍股份(SZ:300095)2025-08-26 17: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同时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9]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 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21]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自独立董事辞职起60日内完成补选[17] 专门委员会要求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出具意见[9] 履职相关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5]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7]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经营情况[35] - 发现重要事项未审议应尽职调查并报告[39] 费用与津贴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含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9]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39] 解除职务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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