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6883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