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688226)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 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 应建立制度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保证公司独立性措施[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资产等独立[7][8][9][10][12] -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署书面协议[12] 信息披露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及时等[14] - 应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内容[14] - 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告知联系信息[15] - 特定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5][16] - 获取未披露信息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保密[17] 股份权益变动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3日内编制报告书并公告[22] - 达或超20%但未超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2] - 通过证券交易持有达30%,继续增持应以要约方式进行[23] - 达或超3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股不超2%可先增持再申请豁免[2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年报、中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23] 控制权转让 - 协议转让公司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并消除损害公司权益情形[24] 股东权益保护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6] - 应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等权利[26] 承诺履行 - 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对履约风险大的承诺事项提供履约担保[26] 规范生效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