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6] - 证券部是归口管理和日常工作机构[6]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0]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并保证畅通[11] - 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1]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积极召开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提问[12][13] - 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14] 制度建设 - 拟定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16]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8] 人员要求 - 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管理部门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技能[17]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其他 - 制度发布主体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