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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房巷三房巷(SH:600370)2025-08-26 18:10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情况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三方监管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 协议提前终止,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公告[7] 资金使用审议 - 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9][10] 资金用途原则 - 募集资金原则应用于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用途等[11] 关联人占用处理 - 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11] 补充资金归还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6] 节余资金使用审议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项目变更与转让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19]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0] 内部审计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1] 董事会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3]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3]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上交所[23]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8] - 时间为2025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