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8000万股[9][16] - 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分别以净资产折股出资,占比39.8286%、29.7571%、15.3714%、15.0429%[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特定人员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比例为25%,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提起诉讼[28]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名[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78]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1至5名,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披露[9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101]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2]
恒盛能源(605580)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