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组织架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 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含4名独立董事、7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对违规人员诉讼[8]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3][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和监事[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4]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0] 公积金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3]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76] - 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有效期至办理完毕[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