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603178) - 圣龙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SH:603178)2025-08-26 18:3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根据新法规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对29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废止,14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2]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4]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多项重大事项[9][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9][40][41][42][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4][95]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2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5][117] 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138] - 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6] 其他 - 公司新增ESG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ESG战略规划等多项职责[26]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