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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生力(60333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迪生力迪生力(SH:603335)2025-08-26 18:49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资金 等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4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 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 (一)借款或委托贷款; (二)承担费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