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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生力(603335)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迪生力迪生力(SH:603335)2025-08-26 18:49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的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 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迪生力 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处置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一年内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情形的,由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