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资与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 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 以披露,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两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审计委 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