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 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 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 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公司各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遭 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