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中小投资者定义明确[22]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8] - 派现等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9]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0]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4] - 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