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美诺华美诺华(SH:603538)2025-08-26 18:50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需两周内签新协议[6]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买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以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 资金应存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6] - 资金使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9]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 - 资金用作多项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11] - 改变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占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20] - 募投项目实施中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20] 资金监督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3]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违规处理 - 擅自变更投向,责任董事赔偿损失,严重可被罢免[26] - 违规使用造成损失,公司向责任人追偿并要求赔偿[26]